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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》精神,依据《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(2021-2035年)》《玉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(2021-2035年)》,编制《陆川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(2021-2035年)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。
2. 编制过程
《规划》已于2024年3月18日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,陆川县将根据本批复精神,依法依规做好《规划》的印发公开和实施,科学编制详细规划、相关专项规划,确保《规划》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得到有效传导和落实。
落实国家、自治区以及玉林市的重大战略,立足资源禀赋特色,衔接落实陆川县“十四五”经济社会发展目标,打造实力、活力、生态、幸福陆川。
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区域发展战略,统筹划定落实“三条控制线”,落实国家农产品主产区功能定位,以自然地理格局为基础,形成开放式、网络化、集约型、生态化的国土空间总体格局。
以耕地“三位一体”保护为目标,以坚决遏制耕地“非农化”、严格防止耕地“非粮化”为着力点,保护耕地资源,确保优质耕地面积基本稳定,质量不降低,生产能力不下降。落实国家藏粮于地、藏粮于技战略,科学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、糖料蔗重要农产品保护区。充分利用生猪、中药材、蔬菜、水果等特色农产品优势,大力发展优势特色农业,优化特色农业发展布局。
6. 严守国土空间安全底线
陆川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 37.84万亩(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 34.13 万亩),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 32.45 平方千米,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.26倍以内;
贯彻山水林田湖草沙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理念,统筹考虑自然生态各要素、山上山下、地上地下、流域上下游的关系,落实“保护优先、自然修复为主”的总要求,实施整体保护、系统修复、综合治理,加快生态环境恢复进程,实现格局优化、系统稳定、功能提升。与此同时,改变以往“重建设、轻管护”的局面,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,不断提高自然生态资源的全要素综合管理水平,努力构建优化共生的生态安全体系。
8.构建高质量发展城镇空间
围绕新型城镇化、产城融合、乡村振兴目标,创新城乡融合发展机制,坚持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并重,区域协同,优化交通、产业等资源要素布局,引导乡村分类振兴发展,促进城乡相互融合和共同发展,推进全域高质量发展。
9.高品质建设人文宜居中心城区
结合城区范围确定和城镇开发边界划定结果,考虑自然地貌边界和行政区划,根据实际管理的需求,合理划定中心城区,范围总面积约105.87平方千米。规划中心城区范围东至东山黑水水库,南至三丫塘村和城南大道,西至新材料高新技术产业园,北至大虫窝村。
10.塑造品质宜游魅力空间
以九洲江及其支流为脉,以两侧云开山脉为两翼,保护山水格局,加强历史文化资源保护,融合自然山水、历史文化、民族民俗等资源,构建“魅力单元+魅力节点+魅力廊道”的魅力空间结构。
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理念,基于陆川县资源环境本底条件,针对生态功能退化、生物多样性减少、水土污染、地质灾害、大气污染等问题,通过识别重点区域、开展重大工程,维护生态系统,改善生态功能,打造美丽生态国土。
以“两湾融合”为区域协同发展战略,推进粤桂合作、陆海统筹、玉北同城发展,构建功能协同、合作共赢的协同发展格局。向东全面对接粤港澳大湾区,承接大湾区产业转移;向南陆海统筹,与湛江、茂名、北海等市协同发展,落实西部陆海大通道战略,推进向海经济产业合作;向西加强与博白、浦北、灵山等县市的协同合作,构建东部产业转移重要基地;向北面向大西南,融入玉北同城格局和珠江西江经济带。
通过乡镇规划指引、专项规划指引、详细规划单元指引等方式,明确本级规划对专项规划的横向传导,以及对乡镇、中心城区规划单元的纵向传导。衔接陆川县“十四五”规划,统筹安排近期行动计划,并提出规划保障机制和措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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